最专业的手游代练平台源码!

资讯热点
这款新车在半个月内收到了3,220条评论。私家车业务

发布时间:2019-5-29 分类: 电商动态

《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自2015年10月10日公众对公众发表评论以来,他们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。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向交通运输部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。交通运输部安排员工专题班,总结并提出大家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为下一次修订和完善两份文件做准备。评论半个月的情况如下。

在过去两个月中,交通运输部通过信息,电子邮件,信件和电话等多种渠道收到了3,220种不同类型的意见。 (详见图1)

有消费者的代表,如乘客,出租车司机和“卡车”,司机和其他从业人员,如传统的出租车公司,自营运营商,“特种车辆”,平台公司等。行业主管部门等管理人员,以及相关研究机构,专家学者和其他团体。一些从感性知识的角度出发,有的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出发,有的从理论探索的角度出发,传统的游行出租车(以下简称“滚动车”)改革和标准发展网络预订出租车(以下简称出租车) “关于汽车的网络”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其中一些意见和建议得到认可和支持,有些是批评和怀疑;一些人表明了个人对两份草案的态度,一些人对改革的关键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,一些人提议修改两份文件的具体条款和文本。建议,也有建议反映当地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个人诉求。

经过初步总结分析,除了反映当地行业管理相关问题和申诉外,其余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“特种车”应作为新的业务形式;第二,出租车的新老业务是否应该受到监管;三是改革游行车的管理权;第四是关于汽车的汽车状况和汽车标准;第五是汽车驾驶员和巡洋舰的资格管理;第六是汽车和汽车的价格。机制和燃料补贴政策;第七是规范网络汽车的运作;第八是保护司机权益的问题;九是加强打击非法行动的问题;十是关于私人乘用车的发展和标准化。 (见图2)

我们真诚地欢迎,谦卑地听取并认真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。我们将站在建设科学,合理,和谐的城市交通体系的前提下。我们将倾听和研究所有人的意见,进一步完善政策,加深接受开放的态度,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作风。最大的“行业改革数量不一致”反映了这一改革的重要后续行动,即“核心是以乘客为导向,关键是平衡利益,方式是改革创新。前提是规范市场,方法是结合和整合。 ”这也是我们的共同目标。

  (一)“专车”是否应作为新业态纳入管理

关于两类业务管理问题有580个意见,主要围绕是否应将“特种车”纳入监管,是否应归类为两种不同的业务管理,以及“特殊”中的中央和地方管理职责。汽车“管理。

关于是否包含管理问题,有人认为“特种车”是市场的自发形成,市场管理得好,政府不应该管理,不能抓住机会夺权;有些人认为“特殊车”它给每个人的旅行带来了便利,但同时又隐藏起来并开始出现很多问题。它不能以自己的方式发展,应加速监督。有人还指出,目前“特种车”平台违法操作,没有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,平台应立即关闭,“特种车”应予以禁止。

在“整车”之后,有人提出“特种车”不能用于任何创新或共享经济,应与游行车政策保持一致,相互竞争;有的支持两种业务分类管理,错位操作,差异化服务,建议采用更符合网络汽车特点的管理模式;其他人认为,现有的游轮通过改造升级,足以提供“特种车”服务,没有必要设置新车“这种服务格式。

在具体管理方法方面,一些建议应在全国统一许可和管理,地方应按照中央政策严格执行;一些建议应该与管理层结合起来,留有发展空间,而不是“一刀切”。尽量鼓励地方差异化探索和尝试;一些人还质疑“特殊车”管理政策的法律依据,并认为目前没有法律依据来实施这种格式的行政许可。

 (二)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

共有190条意见反映了新旧出租车的数量控制。其中,88项意见认为,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,应实施必要的总量控制,实现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,否则将导致城市交通拥堵,驾驶员收入下降和行业混乱。有些人认为应该建立一种更灵活的能力调整模式,例如“探索发行一定数量的出租车运营临时许可证”。作为个体交通和出租车的子类,还应根据城市人口,经济发展水平,公共交通条件和道路拥堵情况对车辆网络进行科学规划,并征求全国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和乘客的意见。 。除了交通参与者的意见外,必须没有不受限制的发展。

还有77种针对出租车的意见,包括网络相关车辆,以及容量规模监管的实施。建议最大化市场需求以满足市场需求,并取消数量控制。运输能力的数量应由市场完全调整。例如,可以取消许可证删除系统。制度,找到问题取消资格,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,缓解“难以乘坐出租车”等社会矛盾。

 (三)巡游车经营权改革问题

关于出租车经营权改革的意见有354项,包括经营权限制,无偿使用和转让变更等问题。

关于对经营权的限制问题,一些意见认为,在具体确定管理权的期限时,可以给予更长的时间。有人希望政府能够认真考虑历史上高价格的个人投资管理权,并担心在明确的截止日期之后,个人投资难以收回。一些建议“新人新办法,老年办法”,只是为了明确新管理权的时限,该股仍然保持着原有的永久经营权。

大多数意见得到了无偿使用管理权的支持。他们认为,这是衡量政府直接对抗,坚定改革决心和确定现有利益的真实指标,这将有助于减轻行业负担,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时限,以防止地方进步。一。还有人担心,免费使用的实施将消除其拥有的经营权的价值。一些建议是抓住管理权改革的机遇,合理化各地历史上形成的复杂管理权关系,取消锚,保管和壳公司,确认个人经营权,支持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。实施公司化。操作。

关于管理权的转让,一些意见认为现有的管理权主要是通过高价交易获得的。禁止转让将导致其投资贬值,并希望允许转让。还有人建议,管理权的转让会增加经营成本,然后转嫁给司机或承包商,最终增加司机的负担并禁止转移。还有建议澄清管理权转让的具体条件,以便其风险可控。 “政府以前允许出租车被买卖。它仍然允许在有序和可控的情况下买卖,这对政府无害。

 (四)网约车的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

网络车辆的条件和标准是公众反馈最集中的内容。有600个与此相关的意见,涉及车辆的性质,寿命结束,车辆标准和操作条件。

关于车辆的性质和车辆的使用年限,背书和反对意见基本相同。那些同意“征求意见稿”条款的人认为,运营车辆和私家车的保险,测试和驾驶技术存在巨大差异。严禁私家车从事网上汽车业务。作为两类出租车,网络车和游轮都是经营车辆,应遵守八年退休政策。有人还建议,在确保操作性质的基础上,应结合网络汽车的特点适当延长报废时代。建议结合年龄和里程来确定综合。反对的是,私家车的运作符合共享经济的趋势,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,有利于促进就业。应允许私家车在不改变车辆性质的情况下运营。

在具体的车辆标准和条件方面,有些人认为网络车辆的标准应该保持高于巡航车辆的原则。当地运输部门应明确车辆标准,设置明显标志,并安装相应的安全设施。一些人从满足高质量,多样化和差异化需求的角度提出了具体的车辆标准。例如,车辆排量在2.0L以上,车辆价格不低于20万元,车辆登记时间不到3年。有些建议可以设定一定的运营期限,允许在限期内在线运营,并在截止日期后退出运营。其他人认为应该发挥平台的作用,车辆标准和运营年限应该由平台设定。建议政府批准的监督平台应根据相关条件《道路运输证》在审查后对车辆进行预约。

 (五)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问题

关于网络汽车和游轮驱动程序的资格管理有102条评论。其中,70%以上的意见认为,从确保新旧格式的运行安全和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,应规定网络驾驶员应符合相关条件并取得资格证书。门槛应高于传统行业,如无犯罪,无酒驾。 ,没有吸毒,没有参加邪教组织记录等;对于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,在经营过程中,严重违法经营,实施终身禁令。有人建议司机应当在当地户口登记,有人建议优化许可程序,不应要求从业人员到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。还有人建议现有的巡洋舰司机可以自动获得网络驾驶员的资格。

有些人还认为,网络汽车是一个竞争激烈的领域,驾驶员只需要获得驾驶执照,而不应该设置就业资格。 “汽车”大多是兼职,练习资格将阻止大量人。减少就业机会将导致失业和社会冲突。还有建议将驾驶员资格审查通过平台并实施车辆和驾驶员归档系统。

 (六)巡游车和网约车价格机制和燃油补贴政策

有关这两种出租车的价格管理和燃油补贴政策有135条评论。

大多数意见认为应严格管理出租车费用,并实施政府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。对于邮轮的价格,他们中的大多数建议保持政府定价,确保运费处于合理水平,并防止“讨价还价”保护社会公平和乘客权利。同时,建议完善政府定价机制,如建立更灵活的关税评估和调整机制,“指定两三年调整一次”;通过科学定价,与公共交通价格形成一定距离,发挥供需价格杠杆。调节作用;适度增加高峰时段收费和回程航空费等,调动运营商的积极性,减少拒绝和议价。

关于网络运价的管理,一些意见认为应该实施政府指导价格,最低价格高于巡洋舰,这符合其发展方向,反映差异化服务,促进健康的竞争。也有人认为网络汽车属于同一辆出租车,政府定价也应该实施以反映公平性。一些意见认为,出租车的价格,尤其是网上汽车的价格,应该市场化,并尽量减少行政干预。 “市场应该是自由定价的,因为政策发展通常会落后,市场需求的变化不可能不断变化”。

关于燃料补贴政策的改革,大多数意见认为,从城市交通系统的发展来看,出租车(包括网络车辆)不是公共交通工具,不应享受燃油补贴;有意见认为出租车,特别是邮轮,是特许经营的。运输能力的数量和价格受政府控制。建议继续发放燃料补贴,以保护驾驶员的收入,保持行业的稳定。也有意见认为,由于网络车和游轮都是出租车,他们也应享受燃油补贴。

 (七)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

对网络汽车的商业行为有124种意见,包括平台主要责任,保险机制,补贴政策和垄断预防。

大多数意见认为应该实施平台的主要责任和安全机制。目前,公司“利用”“四方协议”规避了法律责任,侵犯了旅客权益,危害了客运市场的稳定。应监督平台实施交通安全事故。服务质量保证的责任,责任以及诚信体系中违约责任。还有一些意见认为网络汽车服务本质上是一种互联网信息服务,并且该平台不拥有车辆。一些意见认为应澄清该平台的具体保险和法定纳税要求。对于监管平台补贴和促销行为,大多数意见认为平台不应通过补贴,促销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,任何涨价都是价格垄断,且销售价格不应低于基本价格。游轮的运费。还有观点认为,奖励和优惠活动是平台市场行为,高峰小时加价已明确告知乘客,这有利于交易的完成。有些人认为不应该禁止该平台获得市场支配地位。其他人认为该平台不是慈善机构。一旦垄断市场加剧,政府应严格监督平台,避免垄断和不公平分配。有人建议不应禁止网络驱动程序在单一平台上运行,以防止平台形成新的垄断。

 (八)驾驶员权益保障问题

关于驾驶员权利保护问题有115条意见,包括依法建立劳动关系,加强社会保障和“参与金钱”。

大多数意见支持游行车辆经营者和司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购买社会保险,享受法定休息和休假权利,有效保护司机的权益。鉴于运营商与网络驱动因素之间的关系,一些建议被分类,特别是如果某些平台是合同而非就业,劳动合同不一定是强制性的。对于“餐钱”咨询机制,大多数意见表示同意。他们认为“承包货币”的标准应该是标准化的,有些人担心司机没有平等谈判的条件,很难达到谈判的效果。谈判制度建立了业务保护机制。

  (九)加强打击非法运营问题

有93条意见认为应严厉打击非法经营,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大多数意见认为,私家车目前使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“特种车”服务是非法操作,应该严厉打击。有些人要求禁止现有的“特殊车”服务。打击非法行动的一些建议应由各部门联系起来,明确责任,严格调查问责制,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。一些建议,“不能像香港立法那样立法”黑车“长期高压局面,给市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。”

 (十)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

有关乘用车共享问题的评论有110条。其中,大多数意见(占85%)认为乘车(拼车,拼车)方便旅行,减少道路上的车辆,有助于缓解交通拥堵,符合节能的发展方向减排和低碳交通,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鼓励。《管理办法》中的一些建议进一步阐明了风车的法律地位,并完善了相关规则,如“每天限定次数,限制每公里价格或乘车服务区域”等。 ,禁止“由风车,城市客运服务形式的乘客,公益事业等,鼓励真正的”公共旅游共享经济模式的探索“。有些担心,《管理办法》的介绍将消除有人提出异议,认为航天飞机与客运服务之间的界限难以准确确定,很容易疏远非法操作,双方的身份信息未经核实,存在争议和安全隐患。

(上述评论摘自2015年10月25日18:00)

« 在寒冷的冬天,我们怎能不成为炮灰 | 社会招聘三部曲颠覆传统招聘之路 »